客戶在乎公司商品合法性和安全性!喬安網路平台在法院的判決定讞和安定基金的設立讓會員贏得信任和安心!

常見問題

01. 喬安網路平台公司不是保險公司,為什麼可以銷售互助保險?它合法嗎?

保險法第136條第2項,於民國52年立法規定:「非保險業不得兼營保險或類似保險之業務。」後於104年修正為:「非保險業不得兼營保險業務」 將「類似保險」的字言刪除。所以不違背保險法內容,當然不受保險法約束,

進一步了解以下說明更清楚了解:
1. 『安家30』以民法「多方契約」的方式,所有會員共同來簽訂並負擔相同的互助權利與義務,這種方式符合目前的法律規定。會員之間的契約約定行為,不需要經過政府許可,因此沒有合法性的問題。

2.全世界的保險有三種,分別是社會保險(政府辦的勞、健保…等)、商業保險(例如:國泰、新光、…等)和互助保險三種。台灣《保險法》也只規範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法律有規範之行為,當然必須符合法律之規定;但是法律沒有規範之行為就屬於人民自由權的範圍。憲法的精神是「法所不禁」就有自由權,所以互助保險在台灣就成為「不違法,卻無法可適」的保險商品。

3.「 喬安專案 」在民國99年9月15日曾被金管會保險局以「類保險」移送偵查,經士林地方法院於民國100年4月22日宣判無罪,地檢署不服上訴台北高等法院,復於民國100年8月18日於台北高等法院再判無罪,全案定讞。

以上高等法院見解及判例:互助會不構成保險法上之保險或類似保險。喬安安家30屬於互助契約當然是合法行為。喬安安家30互助契約不是依保險法設立成立,因此,喬安安家30互助契約不屬於保險法或其他任何法律規範之行為,是合法之行為。

02. 喬安安家30與民間的互助會有何不同?

一般民間往生互助會多為社團組織,雖立意良善,但普遍缺乏專業的風險管理及營運平台,經常發生運營危機原因有四:
1區域性:會員多來自於區域性無法推廣各地,會員死亡率和新增會員數可能不平衡,產生運作危機(安家30專案來自全省各地,會員數會持續增加)
2嚴謹性:商品設計沒有觀察機制,有利於短期死亡件加入,對其他會員不公平(安家30專案設定三年期觀察,替大眾會員把關死亡率)
3組數多:每超過1000名會員,設立第二組,以致會員重複加入,一個人可能有兩組以上名額(安家30專案不重複投保,以1000名會員為基數)
4安定基金:互助金預付純粹是協會運作無法預期大量死亡率風險(安家30專案,每個月結算盈餘互助金撥入15%作為安定基金)

消費者風險觀念及保險知識不斷提昇下,許多真正的拒保族群不敢加入,反而是以投資套利為訴求的人趨之若鶩,進而造成大多數民眾對『互助機制』的負面印象。『安家30』當初在設計時,以金融創新科技符合金融監理沙盒法案,運用了科技提供使用者一系列完整的配套服務,取代網路信任、效率、透明,改善傳統父母會的許多缺點,諸如:黑箱作業、無效率的人工作業、無永續經營概念,尤其是安定基金避免了高倒閉風險。

03. 公司面Q&A

01. 公司面Q&A
一問:請說明喬安公司的背景
喬安網路平台股份有限公司是喬美國際網路股份有限公司100%投資的子公司。喬美公司是台灣唯一致力於「金融及保險專利開發」的知識型企業。喬美公司成立至今,已在全球各地佈件達一百多項金融專利。永豐銀行於2008年推出的「MMA標會理財網」即為喬美公司的專利授權商品。

二問:喬安公司營運風險多大?
民間類似的互助團體行之有年,『安家30』的財務模型結合『喬美國際網路公司』多項風險控管專利技術經過精算,參考民間類似互助團體的死亡率和經營風險因素,在各種死亡率的情形下在確保永續經營無虞的情形下都能正常營運,不會有倒閉風險。

喬安在每個月結餘提撥15%作為安定基金,前提作用就是在安全支付每個月的身故理賠,會員可以放心,避免突發巨大理賠造成營運風險。

三問:喬安網路平台是保險公司嗎?
A:不是,經濟部登記非財政部,「安家30專案」是民法多方契約,非保險法所轄管範圍,它是以科技創新並取得專利的商業模式。

04. 商品面Q&A

02. 商品面Q&A
一問:何謂「多方契約」?
「多方契約屬於非典型契約的一種,合約中的簽約人皆合意條約中的內容而產生權利義務關係,並形成法律上的約束力。

二問:何謂「要助人」、「互助人」、「互助金」與「互助費」?
1.「要助人」是指簽訂互助契約,並負責繳交入會費、年費與互助費的人。
2.「互助人」是指要助人所指定加入互助組的人(須三親等以內親屬),其身故後,受款人可申請互助補助。
3.「互助金」是指互助人身故後,受款人可領取之互助補助。
4.「互助費」為每個月喬安專案,根據身故互助人人數所計算出之每位要助人平均應分攤之互助金額。

三問:成為互助人的條件為何?
要助人的三親等之內皆可以成為互助人,其中包含有:
一親等:要助人(及要助人的配偶)的父、母、兒子、女兒及他們的配偶。
二親等:要助人(及要助人的配偶)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孫子女、外孫子女及他們的配偶。
三親等:
1.要助人(及要助人的配偶)的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及他們的配偶。
2.要助人(及要助人的配偶)的叔、伯、姑、姨、舅、叔母、伯母、姑丈、姨丈、舅媽。
3.稱呼要助人(及要助人的配偶)為叔、伯、姑、姨、舅、叔母、伯母、姑丈、姨丈、舅媽的親人及他們的配偶。

四問:要助人每個月須繳交多少費用?
1.「安家30專案」、「幸福40專案」是一種事後繳費的互助機制,當每月有互助人身故並請領互助金時才須繳費,但若對照目前相似的互助團體死亡率多介於3%~12%之間,「安家30專案」的每月互助費不超過$3,600,「幸福40專案」的每月互助費不超過$4,800。
2.每個月超過12個的名單,公司依規定先付給互助金,再遞延到下個月互助名單維持最高收費限制,日後客戶申請互助金也不會有扣款現象發生。

五問:網站看得到當月身故名單人數和互助費計算?
網站會員後台可以看得到每個月的互助費結算表明細,以及所有辭世互助會員的明細。當受款人要請領互助金時,喬安公司會核對受款人、互助人、要助人之資料是否屬實,並委託律師查證受款人提出的互助人身故資料,並公佈在網路上供查詢。

六問:安定基金如何提撥
喬安平時就做好財務安全控管。每月提撥安定基金,防範不時之需每個月預留給付互助金來源。公司隔月把收到的互助費減去理賠金額後的差額,提撥15%充入安定基金累計,剩下的就是喬安公司的收入,用來發放業務津貼和維持公司經營。由董事長親自背書公告,財務機制公開、透明是喬安互助保險的最高指導原則。

05. 業務面Q&A

一問:喬安的業務制度會是老鼠會嗎?是不是有吸金的嫌疑?
喬安業務員只有「主任」、「經理」、「總監」三階,組織非常簡單,加入喬安並不需預先繳納一筆高額入會費或是消費大量商品作為上線獎金,所以不是老鼠會,業務員入會僅需繳交1000元購買創業包,便可開始推廣喬安業務。喬安業務員的主要獎金是來自於會員的服務費用,並非只招募會員就可以獲得獎金,比如會員有需要互助或殯葬服務時,業務員才會獲得獎金,而且獎金是業務員服務完成之後才發放,這跟所謂吸金或老鼠會性質完全不同。

二問:喬安公司與直銷、保險有什麼不同點?
喬安提供會員一個完善的互助環境,是一個服務的平台,收取的是服務費用,我們滿足參加者原來就有的需求,而不像直銷銷售實體的商品,許多人往往沒有需求還被強迫購買,有些只是開發會員所謂的多層次傳銷甚至沒有產品。和保險不一樣的是喬安會員多是被保險拒保反而需要保險,它不用人情壓力也沒有業績壓力。

三問:安家互助契約為什麼會有搭配生命禮儀的服務
這個是喬安額外提供給會員的附加價值,沒有硬性規定搭配,坊間殯葬禮儀素質不齊,喬安和華南大學合作所提供的殯葬服務,內容包含有:
①會員可以按需要,預先免費禮儀諮詢以求安心兼顧現代人之需求
②公司以量制價,價位透明合理,可以預先掌握禮儀費用
③會會員可以自由選擇按委託契約行使,滿意再付款。
④公司另給予生命禮儀補助金1.5萬元或2萬元
會員亦可依個人喜好選擇價值13.8萬元合情型、16.8萬元怡禮型,詳情須洽安家30專屬服務人員或0800-100-001。

圖片引用來源: Pixabay / Unsplash / LovePik

喬安向旺團隊

喬安努力13年終於見到曙光